kok官网首页一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学生退学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年07月02日点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相关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经学院办公会决定,同意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刘泽辰等10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公示期2024年6月24日一2024年7月2日,公示后无异议将做相关处理。如有异议请联系二级学院,电话:15632559315

kok官网首页一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学生退学名单的公示2024年予以退学学生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