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时间:2018年11月09日点击:

    教务处是学校重要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是学校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管理部门。教务处在校长及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行使学校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建设管理、实践教学管理等职能。工作重点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务处的各项职能,具体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

    二、牵头拟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编制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负责调课,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负责优秀课程、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六、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做好学校教学日常运行管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教材建设工作。

    八、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学校办学及发展新模式。

    九、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学生考试及全校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拟订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