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18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10月12日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民办教学协会文件通知,2018年度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启动。为做好2018年度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教科研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改革等文件要求,以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省民办教育行业科学研究,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1.本次科研课题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应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3.鼓励申报者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鼓励申报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或教学实践,开展聚焦问题、探寻对策的实证研究。

4.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现阶段项目经费全部为自筹。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以学校为单位,经过学校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我校限报5项。

2.申报程序

(1)下载本次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最新版本(2018年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请课题人员请填写《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填写完整后打印2份、左侧装订,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科研部门章后,寄至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B表(课题论证活页)”单独装订3份一并邮寄。电子文本发送到协会电子邮箱中,标题请注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18年度课题申报”字样。

(3)课题申请的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9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认真查看以往立项课题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2018年版)

 

                                                                              科研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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